请立即致电我司交易部热线,报告错价交易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成交时间、交易方向、合约信息、原本委托价格和错价交易价格、数量、参考基准价格等。 错价交易申报需要的资料,请参阅期货及指数期权通告MO/DT/103/17。 及时通报有助我司有足够时间在限定时间内向相关交易所报告及申请注销该错价交易。
交易部24小时热线电话:香港 (852) 2501-1006/内地 4008411618
建议预先于手机通讯录储存相关联络电话,以便紧急处理。
请留意:
• 错价交易需在交易执行后限定时间内向有关交易所申报,例如:香港交易所期货及期权(股票期权除外)的限定时间为10分钟、CM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为8分钟。所以一旦发现错价情况,请务必立即采取迅速行动通知我司并提供申报需要的资料。
• 我司收到错价交易申报后会立即处理,处理过程需时,对于错价交易能否成功被注销或修正不能作出保证,且对采取有关处理行动而引起之任何后果概不须向任何人负上责任。
• 错价交易能否注销或修正,由相关交易所最终裁定,涉及的费用需由客户承担。不同交易所会按不同规定处理错价情况,规定及收费会不时修订,一切以相关交易所最新安排为准。
以下之错价交易注意事项,只适用于香港交易所:
• 交易双方必须均同意有关交易为错价交易,则香港交易所可进一步注销该交易。
• 若因交易双方意见不同,或者无法被联系上,则会由香港交易所的错价交易复核小组进行决策。
• 香港交易所对判断错价所用基准价格,以及有关交易是否为错价的判定,均有最终的解释权。
• 无论最终判定结果如何,相关错价交易申请费用(港币3000元)均不予退还。